Tuesday, September 4, 2012

“孟工人强奸雇主稚女”

"七岁女童遭外劳强奸"事件到底是谁之过?

父母难逃疏忽之责,所谓防人之心不可无,这一点为人父母的怎么可以不提防呢?何况是绝对不可信任,加上来历不明的外劳。父母竟如此大意,留下两个年幼无知的孩子与狼为伴,让无辜的孩子成为牺牲品,造成无法弥补的遗憾。

大开门户,让一批又一批的外劳涌进来,又没有妥善管制,让他们在这儿作奸犯科,谋财害命,又是谁之过呢?一宗又一宗的罪案和命案都和外劳有关,难道当政的都没有看到问题的严重性吗?还是视而不见,不把问题当问题?

当政的都不务正业,把精力和时间浪费在政治角力中,把人民的死活置之度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