友人心有余悸的诉说她差一点儿就成了掠夺案的受害者。两个骑电单车的匪徒掠夺不果,继续巡逻找寻目标,完全没有顾忌,不知谁会成为下一位受害者。
坏人明目张胆四处肆虐,一等良民提心吊胆过日。
为了自保,我们想尽办法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,不出夜街,不挽背包,不独行。。。。。。已经到了草木皆兵的地步。
我们警察叔叔的威信去了哪里?
难道警察叔叔只会为难好人,狐假虎威?所以连鼠辈之流也不把他们放在眼里。
古甘毙命案,再次暴露警队的弊病,前有多少个古甘冤情?后有多少个古甘冤案将上演?
一个纪律部队,执法人员知法犯法,把法律操纵在自己手中,恐慌勒索,滥权贪污,样样具备,他们与那些匪徒又有什么差别?
内政部提呈的2009执行机构廉正委员会可否加强民众对警队的信心呢?还是纸上谈兵?
还是自求多福,多念几声佛号,但愿我们都不会成为匪徒的目标,更愿众匪徒放下屠刀,改过自新。
也想请那些说我国治安良好,罪案低或责怪传媒乱报导国内罪案使游客怯步的部长以身试法,暂时抛开随身保镖,到城市任何地方潇洒走一回,亲身经历一下实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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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comments:
我们都希望无惊无险萧洒走一回。
臭蘋果會有,但是也不該一竹桿掃全部人。
簡單的問問身邊的朋友,若看到罪案發生在眼前,他們的第一個反應是甚麼?
你若問火狗,火狗會馬上回答說,第一時間報警和上前協助。
雖然警方是打擊罪案的主力單位,但是若缺乏民眾的配合,很難有效的打擊罪案。
你的朋友有報警嗎?盡一份公民責任,叫他/她去報警啦!
谢谢留言。警队害群之马真的很多,如果一个人没有被抢劫,警察是不帮你备案的。如果真的被抢,警察鼓励你先回家想清楚,真的要报案再来,他在暗示你不必报案。
我曾经在屋内目睹一宗掠夺案,记下电单车车牌号码并马上报警,要求他们通知在附近巡逻的警察,很遗憾,警察先生说只有当事人亲自到警局去报案才会受理。你说,是不是这种警察在助长罪案?
要知道本身的权利。警方受不受理是他们的事,作为当事人的我们是有绝对的权利坚持保案。
请问,当时有坚持吗??
当时太笨,没问清楚对方是哪间警局和名字。也被眼前的一幕吓到。有叫受害者去报案,她被抢了背包和项链。我看失物是找不回了,不过有报好过没报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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